各學院:
為推動創新型人才的培養,提高研究生科研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全面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本學年工作安排,現開展2017年度“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基金(研究生)項目”(以下簡稱科研基金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17年度“科研基金項目”相關立項、申報、評審、經費管理、結項等要求詳見《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基金項目(研究生)實施細則》(修訂)(2015-2016學年校辦字39號)
二、注意事項
1.項目申報范圍主要面向2015級、2016級全體在校博士研究生(已申請2016年度科研基金項目的不在本次申請范圍之列)。
2.項目資助金分兩階段撥付:第一階段,經學校批準正式立項后撥付項目啟動資金5000元/項;第二階段,經學校審核結項后,對成果已正式刊發于《中國人民大學核心期刊目錄(2011年修訂)》所列期刊的項目予以后期資助。
3.各學院的名額分配除考慮2015級、2016級在校博士生人數外,還依據2015年度科研基金項目結項情況做了適當調整,即未按要求結項的,相應扣減了學院的名額。請各學院切實抓好立項審核和項目管理工作,使學校的專項資金發揮實效,切實提高研究生科研水平和論文質量。
4.研究生科研基金項目的成果在出版、發表或以其他方式公布時應按規范標注,且不能同時標注其他資助來源,否則不能作為結項成果予以認定,不予撥付第二階段經費。特別注意:自2014年開始,中國人民大學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資助計劃與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基金項目(研究生)同步開展,若一名博士生同時受到以上兩個項目的資助,則一個研究成果不能既用于科研基金項目(研究生)的結項,又用于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資助計劃的年度考核。
三、時間安排
1. 11月30日前:各學院組織學生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申報;
2. 12月5日前:學院審核,并完成學院內公示,匯總整理有關材料報送研究生院;
3. 12月底前:學校組織評審,公示、確定最終立項名單;
4. 2018年3月:各學院開始進行結項審核;
5. 2018年4月:各學院將結項材料匯總報送研究生院。
請各學院等額按照學校下達的立項名額,將評審排序通過后《初審名單(匯總表)》紙版和電子版各一份,于12月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獎助辦。學生《申請書》《評審書》《承諾書》紙版交存學院至學生畢業留存。(以上各表格均可以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直接打印。)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