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
為提高我國藝術教育整體水平及培養質量,積極利用國外優質資源,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國際競爭力和創新能力的高水平藝術人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2026年繼續實施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有關項目介紹、申報材料等詳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項目相關介紹(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38)。現將校內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派方式及選派類別
(一)選派方式
本項目采取“先立項,后選拔”的項目制選派模式,申報主體為單位,各單位先行申報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后確定資助項目及各項目選派專業、選派類別與規模、留學國別與單位等立項信息,項目單位按照獲批項目及立項信息選拔推薦人選,經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后派出。
本年度我校至多可新申報項目 2 項。
(二)選派類別
項目主要選派類別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博士后等。
二、申報要求
請有意向申報的單位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項目申請書(模板見附件,需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掃描件,雙方合作協議中文及外文版掃描件、項目管理辦法、項目經費配套說明(若有)等相關申報材料至研究生院郵箱(yjsyjwyx@ruc.edu.cn)。
研究生院對申報立項項目進行審核及公示。經公示無異議, 申報單位需于2025年10月10日-15日在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完成在線申報。
三、項目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評審,并于2025年12月通過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公布立項結果。
項目獲批后,項目單位按相關要求選拔推薦人選,并組織被推薦人選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項目應結合國家需要,著眼于國內研究起步晚、發展薄弱、與國際水平有較大差距的藝術領域,強調精準選派和結果導向;聚焦交叉學科、新興學科、能夠培養原創性、創造力或創新思維的藝術學專業;應建立藝術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形成自主、連貫、規模化的定向選拔、派出和就業的全鏈條培養模式。
(二) 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藝術類人才培養方面具有優勢的院校、機構。中外雙方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有一定前期執行基礎。合作協議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明確雙方合作領域或專業、選派人員的身份、培養方案或學制、雙方權責等。合作協議的生效不得以獲得本項目資助為前提。
(三)若對項目及人員情況有疑問,可參考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項目常見問題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30)和關于人員常見問題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34)。
(四)若對項目情況和校內申報有任何疑問可及時與國際交流合作部和研究生院聯系。聯系人:國際交流合作部張老師(studyabroadruc@ruc.edu.cn,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師(yjsyjwyx@ruc.edu.cn,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