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
為進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國際性,拓展研究生國際視野,培養一批具有國際學術視野的拔尖創新人才,2025年學校繼續實施“中國人民大學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支持和鼓勵研究生前往境外一流高校進行聯合培養。現依據本年度學校整體工作安排,將2025年度項目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 總體要求
項目以培養一批具有國際學術視野的創新型人才為目標,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選拔我校優秀的研究生到境外一流的院校、專業,師從一流的導師,進行境內外聯合培養,以搭建拔尖創新型人才培養平臺,優化人才培養模式,促進科研合作與交流。項目組織管理遵照《中國人民大學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工作細則》(附件1)執行。
二、申報資格
我校基本學制內非定向就業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具體要求以項目工作細則為準。
三、選拔規模與資助額度
依據我校本年度經費預算安排,2025年度項目計劃選拔45名左右研究生,按實際派出名額進行資助。
資助期限參照聯合培養計劃,最高資助金額為5萬元人民幣(最長資助期限為6個月,共計5萬元人民幣。聯合培養時長依據邀請信及聯合培養計劃確定,可以超過6個月,超過6個月的部分不再增發資助)。
四、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于9月15日(星期一)11:00前完成系統申報并向學院(系)提交申請材料
1.申請人登錄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選擇“國際交流”=>“公派與學校聯培項目管理”=>“2025年中國人民大學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填寫并提交申請信息(所有申請所需材料均需上傳提交至系統);
2.申請人填寫并打印中國人民大學2025年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申請表(模板見附件2,需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并提交至所在學院(系)。其他申請材料是否需提交紙質版以學院(系)具體要求為準。
(二)學院(系)于9月22日(星期一)11:00前完成審核、排序與公示,并將推薦名單和學生申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各學院(系)對申請人的思想政治情況、身心健康情況、申請院校、聯合培養計劃、外語水平、科研能力、學習成績等各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按照學院(系)考核結果對申請人進行排序(請勿出現并列排序情況)并在學院(系)內公示。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學院(系)于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中將學生申請信息排序推薦到研究生院,同時需將《學院推薦匯總名單》(經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連同學生《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申請表》(需由學院主管領導、學院黨委負責人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和學院黨委公章)一并于9月22日(星期一)11點前交至研究生院(崇德東樓311室),逾期不提交材料視為放棄申請資格。
(三)研究生院復核、公示
研究生院對各學院(系)所提交的推薦材料進行復核,依據學生申請情況及總體名額,確定最終錄取名單,并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
五、申請材料具體要求
(一)中國人民大學2025年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申請表
請完整填寫申請表,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具體模板見附件2。
(二)外方院校的正式入學通知/邀請信
申請人應提交外方院校出具的正式入學通知掃描件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掃描件。入學通知或邀請信應使用擬留學院校專用信紙(文頭紙),入學通知由外方院校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邀請信由國外導師簽字。
入學通知/邀請信中應包含以下內容: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國內院校等);留學身份(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時間(應明確留學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學時間應不早于2025年7月,不晚于2026年3月1日);國外指導教師信息;留學專業或受邀人擬在國外從事主要學習/研究工作;工作或學習語言(英語或其他語種);外方負責人簽字與聯系方式。
如邀請信為英語以外語種書寫,需另提供中文翻譯件,并由推選學院(系)加蓋學院公章。
(三)聯合培養計劃
中英文不限,需中外雙方導師簽字。
聯合培養計劃如為英語以外語種書寫,需另提供中文翻譯件,并由推選學院(系)加蓋學院公章。
(四)中文成績單(自本科階段起)掃描件
提供成績單材料應包括本科、碩士(如有)、博士(如有)學習階段,直至最近一學期的成績。
(五)外語水平證明
外語水平合格標準以本年度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語言要求為準(參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5),提交相應的有效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六)身份證掃描件
請申請人將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個人信息、證件有效期和發證機關)同時掃描在同一文檔中,提供的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
(七)其他材料(論文發表、獲獎證明等)
六、其他事項
(一)“中國人民大學生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申請者必須通過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填寫申請信息,學院(系)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完成審核和排序推薦,否則申請無效。
(二)在當前學歷層次內曾經享受過學校或國家留學基金出國留學或境外學習資助的,不得申請本項目。
(三)被正式錄取的研究生,如因學生個人原因申請退出的,應提前向學院(系)、研究生院提出申請,且在學期間將不得再次申請我校研究生國際交流項目。
(四)項目派出學生在外期間需要變更留學計劃的,需要同時征得聯合培養雙方導師和校內學院(系)同意后,報研究生院審批。
(五)項目派出學生需要按學校要求辦理相關派出手續,并嚴格按照出國任務批件時間派出和回國。
(六)項目派出學生在外聯合培養歸國后,需要及時到研究生院報到,并提交考核表(模板見附件3)。
(七)聯系人:田老師,yjsyjwyx@ruc.edu.cn,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