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達成的協議,中德雙方將共同資助中國優秀青年學者和科研人員赴德國大學和公立科研院所從事博士后研究。根據項目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我校項目申報相關事項通知下:
一、遴選范圍及資助規模
(一)遴選對象為我校應屆博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應確保可于派出之前獲得博士學位。
(二)選派規模:全國共50人/年。
(三)選派類別:博士后。
(四)留學及資助期限: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二、遴選條件及流程
(一)申報人員須符合《中德(CSC-DAAD)博士后獎學金項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34)要求的各項條件。
(二)申請者請按照項目指南的要求,及時在留基委平臺(http://apply.csc.edu.cn)和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處提交申請信息。同時,申請者需登錄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提交項目申請(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國際交流-國家公派與聯培項目-2025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獎學金項目)。
申請人須按照項目指南中的《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要求,將所有材料于11月22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至向各學院(系)。
(三)各學院(系)審核申請者材料,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同時需于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中導出并打印學院(系)推薦名單匯總表(需學院(系)主管領導和黨委負責人簽字并蓋學院(系)公章和黨委公章),于11月28日(星期四)17:00前,將本學院(系)所有申請者材料及學院(系)推薦名單匯總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紙質版材料提交至崇德東樓311室,單位推薦意見電子版發送至研究生院培養辦郵箱yjsypyb@ruc.edu.cn)。
(四)學校根據學生申請和所在單位推薦,審核推薦人員申請材料并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后,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推薦候選人。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同時向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處提交德方申請材料。申請表中填寫的留學身份、留學期限須與邀請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時,向 CSC 和 DAAD 兩方所提交的申請信息也須保持一致。否則,材料審核不予通過。
(二)請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逾期未提交視為放棄申請資格。
(三)聯系人:關于項目要求和派出事宜咨詢可聯系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盧老師(62516909),關于校內選拔事宜咨詢可聯系研究生院田老師(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