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
作為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國際化人才培養支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工作已啟動,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指導學生積極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確保圓滿完成本年度選派任務,助力學校“雙一流”建設和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質量提升。
依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項目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校內遴選推薦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按照選拔一流的學生,到國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機構或學科專業,師從一流導師的要求,著眼于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爭的拔尖創新人才。
二、選派計劃
(一)2023年度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項目主要包含“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國際組織人才培養項目”等諸多類別。其中:“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納入此次集中選拔推薦范圍;其余項目依據各自項目的具體申請時間及申請條件要求,參照集中選拔推薦要求執行。
(二)集中選拔推薦工作分兩個批次進行。第一批次包含“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類別和國家留基委現有合作渠道的聯合培養博士生類別,“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和“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第二批次包含“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的聯合培養博士生類別。申請人務必依據所申請的項目及類別,明確申請批次,按時提交申請,由于申請批次錯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三)國家留學基金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是指用于資助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在外學習生活的經費,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項目不提供學費資助。
三、基本要求
(一)申請基本條件:
1.申請人需符合《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2023年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選派辦法》和2023年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相關規定。
2.申請人需具有中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居權);年齡不超過35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學風誠信,品學兼優,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3.本項目選拔范圍暫不包括: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人員;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人員;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因疫情原因已辦理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除外);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尚不滿兩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4.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有關教育、科研機構合作獎學金渠道者,需同時滿足合作獎學金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時間要求:


(三)申請類別及要求
1.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為我?;緦W制內,非畢業年級非定向全日制優秀在校博士生,原則上派出前應完成培養方案應修學分、博士生綜合考試和論文開題報告,進入博士論文研究階段。
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鼓勵并優先考慮雙方導師具有合作研究課題或緊密科研合作的情況。
留學及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為我校基本學制內非定向全日制優秀在校碩士研究生(含應屆畢業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本科應屆畢業生申請要求按照教務處相關通知執行。
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準。
3.“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等選派類別參照上述要求和其選派管理辦法執行。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的非在職定向培養研究生,獲得當地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同意申報公函后,方可推薦申報。
四、申請材料要求
請按照國家留基委各個項目的具體要求提前準備,我校集中選拔階段材料準備參照“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國內申請人用)”執行,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具體要求如下:
(一)《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研究生類)
此表由國家留基委網報系統自動生成,請務必確保填寫的準確性,申請人需在申請材料“申請人保證”欄中簽名,此表紙質版本必須與網上報名信息內容一致。
(二)《單位推薦意見表》
此表由國家留基委網報系統自動生成,請注意:此表最上方學校相關信息和最下方“上級主管部門復核意見”部分請務必不填任何內容,由國際交流處統一填寫。此表中的“個人信息”由申請人如實填寫;“單位推薦意見”部分由申請人所在學院針對每位申請人分別填寫;此表需各院系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請各學院將每位申請人的“單位推薦意見”具體文字均錄入WORD文檔,提交研究生院培養辦(整個學院所有學生的推薦意見在一個WORD文檔中)。
(三)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需提交)
此表請務必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載我校專用表格(附件1)。各學院組織三位(含)以上專家對申請人的資格、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學習計劃可行性、思想品德、身心健康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審、考察,評審結論如實填寫在《意見表》上。其中品德修養、身心健康等方面需由院系黨委(黨總支)對該生是否適合參加公派聯合培養出具鑒定意見,勾選鑒定結論,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蓋黨委公章:評審組長需填寫評審綜合意見,勾選評審結論,全體評審專家需簽名。
(四)國內導師推薦信(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需提交)
此材料除紙版外,學生需同時提供一份PDF版本掃描件(如多頁請合并為一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命名為“申請人姓名+國內導師推薦信”,一并在申請時交學院,學院統一匯總后交研究生院培養辦。
(五)外方院校(單位)出具的正式入學通知復印件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復印件
此項材料在留基委最終審核中非常重要,請按照留基委材料“申請材料說明”中的要求認真準備。
(六)學習計劃(外文撰寫)
此項材料需按要求有導師簽字,盡量用英文書寫,若是用英語以外語種書寫,需另提供經國內推選單位審核的中文翻譯件(需加蓋審核部門公章)。學習計劃無固定格式,模板可參考(附件2)。
(七)國外導師簡歷(需有國外導師簽字)
(八)成績單復印件(成績單應包含自本科起直至最近一學期的成績)
(九)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同時復印在一張A4紙上)
(十一)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十二)選擇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有關教育、科研機構合作獎學金渠道的申請者及“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的申請者,除準備以上材料外,應同時按照對應的選派簡章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五、校內申請和選拔推薦流程
本項目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上報”的方式進行選拔。各院系應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政策和要求,結合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的需要,組織遴選和推薦工作。
(一)學生申請準備
第一批3月10日前(“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中個人渠道申請準備階段為3月20日前),第二批5月10日前。
申請人按照國家留基委關于各個項目的具體要求提前準備,積極準備各項申請材料。
(二)學生申報并提交材料至學院
第一批3月10日—3月22日(“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中獲批資助項目渠道網上申報時間為3月10日-3月20日,個人渠道網上申報時間為3月20日-3月22日),第二批5月10日—5月22日。
申請人請務必在此時間段分別登錄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微人大-教務-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國際交流-公派與學校聯培項目管理)和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將相關材料(參見附件3)按各學院具體時間要求提交學院審核。
(三)學院評審、公示并推薦到研究生院
第一批3月23日—3月29日,第二批5月23日—5月29日。
各學院依照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要求審核申請人基本信息和各項申請材料,組織專家評審,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學院評審結果須在院內進行公示。同時,學院教務秘書登錄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微人大-教務-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公派與校聯培項目管理),將院系評審合格的申請人推薦到研究生院,并打印《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項目院系審核推薦表》(此表學院推薦后由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自動生成),簽字蓋章后與學生申報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養辦。
(四)研究生院審核并公示
第一批3月30日-4月5日,第二批5月30日-6月7日。
研究生院依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相關要求審核各學院推薦材料,確定本年度校內選拔推薦名單,經公示后報國際交流處。
(五)學校上報材料到國家留學基金委
第一批4月6日-4月12日(“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上報時間為4月6日-4月7日),第二批6月8日-6月12日。
國際交流處依據研究生院校內選拔推薦名單,向國家留學基金委上報推薦名單及申請材料。
(六)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評審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最終資助名單,并公布錄取結果。
六、注意事項
(一)各學院須嚴格審核每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確保符合申報條件;學院推薦名單須在報研究生院前在學院內進行公示。
(二)因國家留學基金委選拔時間安排緊湊,未按照規定時間提交材料的無法進入學校評審程序。學生申報材料(含紙質版和相關電子版),連同經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的推薦人員匯總名單,務必于3月29日(第一批),5月29日(第二批)12: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養辦。
(三)材料具體要求:
1.學生提交給學院的材料包括:填寫《中國人民大學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材料清單(封面)》(附件3),并按要求將本通知第四部分中1-12的全部內容排序后交學院評審。
2.學院提交給研究生院的紙質材料包括:填寫學院推薦后由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自動生成的《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項目院系審核推薦表》,該表格經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并連同經評審并填寫完整后的學生申請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審核。其中,學生申請材料中,單位推薦意見表由學院按照本通知第四部分中第2條要求填寫;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由學院按照本通知第四部分中第3條要求填寫。
3.學院需額外提交的電子版材料包括:①每個學生的國內導師推薦信的PDF文件(每個學生單獨一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以“申請人姓名+國內導師推薦信”命名);②《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填寫完成并簽字蓋章后的PDF版本掃描件(每個學生單獨一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以“申請人姓名+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命名);③單位推薦意見表中“單位推薦意見”的文字部分匯總成的WORD文件(學院所有申請人匯總到一個WORD文件)。電子版材料以郵件形式發送至郵箱yjsypyb@ruc.edu.cn。
(四)各學院要充分調動導師的積極性,利用既有的各類對外合作交流項目,通過多種渠道為擬申請出國留學的研究生落實國外接收院校、導師。
(五)請各位同學仔細閱讀留學基金委網站關于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詳細說明,具體網站地址為(http://www.csc.edu.cn/chuguo)認真準備相關材料。
(六)聯系方式:
項目校內選拔事宜:研究生院田老師,62511221,yjsypyb@ruc.edu.cn。
項目具體要求和派出事宜:國際交流處盧老師,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
附件1:中國人民大學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項目”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
附件2:中國人民大學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項目”研修計劃(參考模板)
附件3:中國人民大學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材料清單(封面)
研究生院 國際交流處
2023年1月4日